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孚信息: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付林)2020-04-01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公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中孚信息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积极关注上市公
司事务,积极参与公司决策,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为公司的发
展贡献了力量。现将 2019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9 年,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主动获取会议议题的
相关情况和资料,对会议议案进行了独立、审慎的判断,发表了明确、清楚的意
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一)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使独立董事对董事会会议
的议案有了清晰的理解。本人对报告期内会议的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没有对议
案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独立董   召开董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召开股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事姓名   事会次   亲自   委托    缺席    东大会    亲自   委托     缺席
           数     出席   出席             次数     出席   出席
 付林     11 次    11      0      0       3次       0       0        3

    (三)参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积极参与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自己的意见。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3 次会议,对公司 2018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 2018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年审会计师对 2018 年度年
报审计事项说明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二、重点关注事项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本人依照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关注重
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结项、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等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2019 年 1 月 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对公司继
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2019 年 3 月 3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对续聘 2019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 2018 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续聘 2019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3、2019 年 4 月 1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提请 2018 年
度股东大会延长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办理有关事宜期限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4、2019 年 6 月 12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采购
芯片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的独立董事意见和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
意见。
    5、2019 年 8 月 3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会计政策变
更、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和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指定副总经理兼董
事会秘书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5、2019 年 10 月 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对关于终止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及签署本次交易终止协议的议
案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6、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对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
    7、2019 年 11 月 3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符合创
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
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
告、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0-2022 年度)、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董
事意见。
    三、对定期报告的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审议了公司编制的 2018 年年度报告、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
    四、其他方面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严格执行信息披露,保证公司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2019 年,公司按规定及时编制、发布了定期
报告及临时公告,没有遗漏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2、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现状、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
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外
部环境变化,关注新闻传媒、网络传媒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掌握公司的动态,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2019年,无独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
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完成之前,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的精神,依
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意
见,充分发挥在公司法人治理中的作用,积极为确保公司股东利益而努力,为公
司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独立董事:付林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