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0]00188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9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1-5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0]001888 号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孚信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孚信息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孚信息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第1页 大华核字[2020]001888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孚信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孚信息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孚信息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孚信息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第2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7] 65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4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2.85 元。截至 2017 年 5 月 23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4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62,1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4,380,000.00 元(承销和保荐费用总额 25,380,000.00 元,其中 1,000,000.00 元已于 2015 年 4 月 21 日支付)后的余款人民币 237,760,000.00 元,已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汇入公司在齐鲁银行 济南经十东路支行开立的 86611765101421001619 号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人民币 262,14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36,471,049.92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668,950.08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336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216,324,677.24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2,996,700.03 元;以前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7,164,405.23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6,163,571.98 元。加 上募集资金专项帐户银行利息 5,665,385.07 元、减去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7,637.15 元, 结余资金 15,002,020.76 元。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15,002,020.76 元自专项账户转入自 有账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孚信息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齐鲁银行济南经十东路支行 开设了账户号为 8661176510142100161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招商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 开设了账户号为 53190369061099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开设了账户号为 8112501013300472074 的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中 信 银 行 济 南 分 行 开 设 了 账 户 号 为 8112501012500472075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行开设了账户号为 206534142164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三方经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 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 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 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 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的,公 司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销户完毕。 三、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位于济南的生产经营场所奥盛大厦 15-16 层现有可用面积有限,而本公司子公 司北京中孚泰和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所在地具有便利的资源 优势以及丰富的研发人才优势,因此公司决定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 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更好的利用北京、南京两地的区位以及人才资源。 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 见》。 本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 4,299.67 万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 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096 号《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 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23 日、24 日分次将预先投入募投项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目资金总金额 4,299.67 万元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 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5,668,950.0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163,571.9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16,324,677.2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资总额 (1) 额 入金额(2) 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2)/(1) 态日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信息安全保密检查 不适用 否 90,670,000.00 90,670,000.00 - 92,579,480.73 102.11 2019.5.31 86,660,878.24 否 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2.商用密码客户端安 不适用 否 否 79,650,000.00 79,650,000.00 32,562,587.55 67,298,746.14 84.49 2019.5.31 -16,051,974.27 全产品 3.研发中心建设 否 45,670,000.00 45,670,000.00 3,600,984.43 46,767,500.29 102.40 2019.5.31 - 不适用 否 4.营销及服务平台建 不适用 否 否 9,678,950.08 9,678,950.08 - 9,678,950.08 100.00 2019.5.31 - 设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5,668,950.08 225,668,950.08 36,163,571.98 216,324,677.24 95.86 70,608,903.9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5,668,950.08 225,668,950.08 36,163,571.98 216,324,677.24 95.86 70,608,903.9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专项报告 第 4 页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分具体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位于济南的生产经营场所奥盛大厦 15-16 层现有可用面积有限,而北京中孚、南京中孚所在地具有便利的资源优势以及丰富的研发人才优势,因此公司决 定由两家全资子公司实施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更好的利用北京、南京两地的区位以及人才资源。2017 年 8 月 7 日,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关于变更 施地点变更情况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0)。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 4,299.6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17]003096 号《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23 日、24 日分次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金额 4,299.67 万元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用途及去向 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情况 专项报告 第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