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2020-08-28
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96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向关联方山东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方
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方寸”)
采购芯片及存储等产品以及向山东方寸出租自有房产,预计 2020 年度关联采购
金额不超过 2,700 万元,其中,山东方寸不超过 1,350 万元,青岛方寸不超过 1,350
万元;预计关联租赁金额为 32.85 万元。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2、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预计 2020 年度增加与关联方山东方寸的日常关
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关联董事魏东晓、陈志江、孙强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0 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本次增加 新增 本次增 年初至 上年发
易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前的预计 金额 加后的 公告日 生金额
金额 预计金 已发生
额 金额
采购芯片 参照市场
向关联
山东方寸 及存储等 价格公允 1,350 200 1,550 84.94 0
方采购
产品 定价
(三)截止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
关联交 年初至公告披露 预计金额 额占同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披露日期及索引
易类别 日已发生金额 (含税) 业务比例
(%)
向 关 联
山东方寸 采购芯片 84.94 1,350.00 3.16 2020 年 4 月 1 日
人采购
披露的《关于
向 关 联 采购芯片 1,055.57 39.33 2020 年度日常关
青岛方寸 1,350.00
人采购 采购存储 81.06 55.79 联交易预计的公
告》(公告编号:
向 关 联
山东方寸 出租房屋 20.86 32.85 100.00 2020-030)
人出租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方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方寸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 2000 号舜泰广场 9 号北楼 803-1 室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洪柳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1MA1TEWNQ8L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计算机软硬件、电子元件开发、销售;信息系统集成;
工业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芯片及存储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山东方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2,703.35
负债 2,086.91
净资产 616.44
项目 2019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102.80
2、履约能力分析:
山东方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兼总经理魏东晓、董事陈志江及董事、
董事会秘书孙强、核心技术人员朱启超参股山东方寸。其中,魏东晓持有山东方
寸 30%、陈志江持有 17%,孙强持有 5%,朱启超持有 3%。上述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在山东方寸任职。核心技术人员朱启超担任山东方寸的监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第 10.13 第(五)条的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出于谨慎性,公司认定山东方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关联
交易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将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在上
述预计的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安排签订有关协议/
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系向关联方采购的日常经营
性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与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公司与关联人基于各自的
优势,发挥双方在业务上的协同效应,是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自愿平等的原则,依据市
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公平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
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
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
需要,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同意将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本次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的原则协商定价,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本次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
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
以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
事意见,上述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中孚信息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