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1-001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股东陈志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公告编号:2020-076),其中,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陈志江计划以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21 日减持本 公司股份。 陈志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191,346 股,通过厦门中孚普益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778,340 股,合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08%。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 个月内,大宗交易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减持数量 合计不超过 3,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40%,未超过其持有股 份的 25%)。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 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股东陈志江至此公 告发布之日减持股份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0.0019%。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 函》。股东陈志江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 累计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913,418 股,合计减持比例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0.84%。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股东陈志江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经过半, 但尚未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 1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 定及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9/22 50.25 4,200 0.00% 2020/11/3 45.66 35,700 0.02% 2020/11/4 45.12 88,000 0.04% 2020/11/5 46.47 347,300 0.15% 2020/11/9 49.55 259,825 0.11% 2020/11/10 50.41 50,585 0.02% 2020/12/3 47.03 37,608 0.02% 2020/12/4 47.24 123,600 0.05% 陈志江 集中竞价 2020/12/8 48.91 137,000 0.06% 2020/12/9 49.02 56,200 0.02% 2020/12/10 49.09 6,200 0.00% 2020/12/14 48.10 26,900 0.01% 2020/12/15 49.79 220,500 0.10% 2020/12/21 48.65 900 0.00% 2020/12/29 44.76 91,000 0.04% 2020/12/31 48.76 427,900 0.19% 合计 1,913,418 0.84%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40,969,686 18.08% 39,056,268 17.23% 股份 陈志江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11,234,969 4.96% 9,321,551 4.11%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29,734,717 13.12% 29,734,717 13.12% 注:(1)上表中减持后总股本为 226,689,141 股。 (2)减持后,股东陈志江直接持 32,277,928 股,其中无限售股份 2,543,211 股,限售股份 29,734,717 股。通过中孚普益间接持有 6,778,340 股,无限售股份 6,778,340 股。 2 (3)上述小数合计数误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份锁 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符合已 披露的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 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截止本公告日,股东陈志江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 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股东陈志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函》。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