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4-2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孚信息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0 号)核准以及会后调整事项,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42,943,769 股。
截止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83,333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 712,999,98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2,822,059.75 元,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177,920.25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379)。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
1 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19,200.00
护整体解决方案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 南 京 中 孚 信 息 技术 有 限 公
2 25,800.00
监管整体解决方案 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
3 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17,700.00
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4 补充流动资金 - 7,317.79
合计 70,017.7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开立
募集资金专户对全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公司子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并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招商银行济南经 中孚信息股份有
531903690610805 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七路支行 限公司
中国银行济南工 中孚安全技术有 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护整
244242301133
业南路支行 限公司 体解决方案
中信银行股份有 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
南京中孚信息技 811250101190093709
限公司济南高新 整体解决方案
术有限公司 1
支行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基本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止 2022 年 4 月 27 日,募投项目“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具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实际投资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
比例(%)
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
1 19,137.84 99.68 615.42
护整体解决方案
合计 19,137.84 99.68 615.42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
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
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制预算及成
本,使得募投项目的投入得到了有效节约,在结果上也达到了项目预期。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
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 615.42 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
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
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
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
金需求,减少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孚信息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杜慧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