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调整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符合《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王贯忠、张国艳、杨蕾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