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孚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或“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孚信息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发表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10 号)核准以及会后调整事项,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中孚信息非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 42,943,769 股。截止 2020 年 7 月 20 日,公司实际向发行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83,333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0.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1,30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017.79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 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编号为大华验字[2020]000379 号的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7,348.63 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70,017.79 减:前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置换 7,254.44 减: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2,065.29 加:2020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 495.57 集资金认购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减:2020 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0.20 减: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803.22 加:2021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 1,274.18 集资金认购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减:2021 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0.10 减: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3,225.67 加:2022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利息及使用募 437.86 集资金认购的保本浮动收益结构性存款投资收益 减:2022 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等 0.20 减:募投项目结项补充流动资金 616.84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4,259.44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中孚信息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规则》、 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济南经七路支行开设了账户号为 531903690610805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增加全资子 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为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要求,中孚安全在中国银行济南工业南路支 行开设了账户号为 24424230113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南京中孚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孚”)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高新支行开设了账户 号为 8112501011900937091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以增资及经营款项拨付方 式陆续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拨付给承担募投项目的中孚安全、南京中孚。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三方经 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了相关职责。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 户资料。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济南经 中孚信息股 5319036906 70,017.79 2,132.14 活期 银行名称 开户单位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七路支行 份有限公司 10805 中国银行济南工 中孚安全技 2442423011 - - 业南路支行 术有限公司 33 中信银行股份有 南京中孚信 8112501011 限公司济南高新 息技术有限 - 2,127.30 活期 900937091 支行 公司 合计 70,017.79 4,259.44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70,017.79 23,225.67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 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7,348.63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 截至期末投 是否 变更项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资进度 本年度实 达到 目(含 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定可使用状 否发生 募资金投向 资总额(1) 入金额 (%)(3)= 现的效益 预计 部分变 总额 金额(2) 态日期 重大变 (2)/(1) 效益 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基于国产平台的 不适 安全防护整体解决 否 19,200.00 19,200.00 3,957.42 19,137.84 99.68 2022.4.28 -3,257.03 否 用 方案 2.基于大数据的网 不适 络安全监管整体解 否 25,800.00 25,800.00 14,465.51 24,756.90 95.96 2022.12.22 -13,994.95 否 用 决方案 3.运营服务平台建 不适 否 17,700.00 17,700.00 4,802.73 16,136.09 91.16 2022.12.22 - 否 设 用 不适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7,317.79 7,317.79 - 7,317.79 100.00 不适用- - 否- 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70,017.79 70,017.79 23,225.66 67,348.62 - -17,251.9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 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进行 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 无 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不适用 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1、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原计划由中孚信息实施,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和服务网络,扩建安全服务中心、 产品演示中心、客服呼叫中心及总部培训基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拥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系统 集成/软件开发),一直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近年来一直不断扩展国内市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 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业务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 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意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主体增加中孚安全。 2、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实施主体增加中孚安 全。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254.44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0]008315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 况 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将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总金额 7,254.44 万元从募投专户中转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不适用 况 1、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实际投资额中包括了募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 集资金账户利息及手续费 5,532,566.11 元,项目结余为 615.42 万元。 资金结余的金额及 2、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 原因 实际投资额中包括了募集资金账户利息及手续费 1,652.43 万元,项目结余为 4,259.44 万元。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国产平台的安 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已实施完毕,同意中孚安全募投专户结余资金 615.42 万元及相应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 际结转时该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户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 销事项。 金用途及去向 2、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 整体解决方案”及“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将上述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 4,259.44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专 户注销事项。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 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认调整“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基于国产平 台的安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及“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相关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 整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 他情形。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 2、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 露中存在的问题或 费用中的人工费用先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每季度再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汇总后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拨。为便于日常 其他情况 资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由母公司统筹管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孚安全和南京中孚的研发人员薪酬一 般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垫付,每季度中孚安全和南京中孚从募集资金户置换研发人员薪酬。“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 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 中为减少资金划转流程,部分季度研发人员薪酬从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后直接划转资金至公司银行账户, 累计划转 16,889.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划转流程不规范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用途,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原计划由公司实施,依托公司现有的销售 和服务网络,扩建安全服务中心、产品演示中心、客服呼叫中心及总部培训基地。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安全”)拥有涉密信息系 统集成甲级资质(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一直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近年 来一直不断扩展国内市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业 务布局,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实施主 体增加中孚安全。 2、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募 投项目“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实施主体增加中孚安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2022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并确 认调整“基于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 防护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及“运营服务平台建设”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相关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未涉及取消原募投项目以实施新项目,未改变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其他情形。 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2、根据公司 2020 年 8 月 12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对募投项目研发费用中的人工费用先以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每季度再依据实际支付情况汇总后从募集资金账户划拨。为便于日常资金管理, 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由母公司统筹管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中孚安全和南京中 孚的研发人员薪酬一般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垫付,每季度中孚安全和南京中孚从 募集资金户置换研发人员薪酬。 “大数据的网络安全监管整体解决方案项目”和“基于国产平台的安全防护整 体解决方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财务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为减少资金划转 流程,部分季度研发人员薪酬从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后直接划转资金至公 司银行账户,累计划转 16,889.04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置换划转流程不规范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用 途,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中孚信息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 具了大华核字[2023]000233 号《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会计师认为:中孚信息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反映了中孚信息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所有募投项目均已结项。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实施方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 程中存在内部结构调整未经事前审议和划转程序不规范的情形,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使用过程中的不规范事项及时进行了整改规范,并进行了补充审议和披露,不 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旭 杜慧敏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