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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18-12-14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8-128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完成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日: 2018 年 11 月 19 日
      3、授予价格:9.49 元/股
      4、公司本次向 90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321.8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日
 序号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董事、财
  1      殷成龙                  8.17             2.54%             0.04%
                 务总监
 中层管理和核心骨干员工
                                313.63            97.46%            1.71%
       (89 人)
           合计                 321.80           100.00%            1.7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
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
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之前公告的
内容一致。
      三、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
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12个月
 制性股票第一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              40%
 个解除限售期    权登记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24个月
 制性股票第二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              30%
 个解除限售期    权登记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    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日起36个月
 制性股票第三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              30%
 个解除限售期    权登记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
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四、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考核要求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8年的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解除限售期
                               (2)以 2015—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8 年的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
                            (1)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19年的
         解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限售期         (2)以 2015—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19 年的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
                            (1)以2015—2017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的
         解除限售期;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0%
             限售期         (2)以 2015—2017 年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 年的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有效
期内的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 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等级                A           B           C            D
      解除限售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授予对象名单一致,不存在任何差异。
    六、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出具了字号
为“苏公 W【2018】B129 号”的《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止的
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止,公司已收
到殷成龙等 90 名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缴纳的出资款合计人民币 30,538,820.00 元,
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 3,218,000.00 元,余额合计人民币 27,320,820.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3,427,92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83,427,92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4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6,645,920.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186,645,920.00 元。
    七、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证券类别                                   减(+,-)
  (单位:股)                                 股权激励定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向增发股票
一、限售流通股      137,941,920       75.20%     3,218,000    141,159,920        75.63%
二、无限售流通股     45,486,000       24.80%            0      45,486,000        24.37%
三、股份总数        183,427,920   100.00%       3,218,000     186,645,920    100.00%

    九、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186,645,920 股摊薄计算,
2017 年度每股收益为 1.17 元。
    十、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至 186,645,920 股,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公司控股股东常州雷利投资
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 69,060,559 股股份,占授予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37.64%;
授予完成后,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0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授予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一、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 6 个月没
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十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