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9-04-25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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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苏公W(2019) E1196号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
利公司)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
行了鉴证。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 供2018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
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
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江苏雷利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江苏雷利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上述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
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江苏雷利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江苏雷利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无锡
2019 年 4 月 24 日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江苏雷
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2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
发行 2,527 万股, 发行价格为 50.19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6,830.13 万元,扣除相关发
行费用 6,889.2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940.9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
了“苏公 W[2017]B07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支出 52,346.09 万元(未包括自
有资金补充投入部分 789.60 万元),收到理财收益和银行利息 4,993.44 万元,支出手
续费 1.11 万元,从注销募集资金户转出资金 14.26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 72,572.89 万
元,其中尚未到期的保本理财产品 52,750 万元,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 15,500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4,322.89 万元。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了《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同时,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营业部、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
用严格实施严格审批和监管,以确保专款专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本期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600401040226585 微特电机制造项目 6,698,225.40
常州武进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
32050162903609300660 501,140.51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产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节能电机及泵产品扩
32050162903600000346 88,672.30
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产项目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178452022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223,755.09
上海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家电智能化组件及微
955102716666666 26,328,013.29
分行营业部 电机产品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
519902106610102 389,100.00
分行 组件生产项目
合 计 43,228,906.59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使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变更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募
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将由常州宏利
电机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
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
金到公司一般账户,截止 2018 年末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 5,066.85 万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2018 年 12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6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除此以外,公司投入不
超过 18,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 72,572.89 万元,其中:尚未到期的保本
理财产品 52,750 万元,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余额 15,500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
款余额 4,322.89 万元。
四、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说明
2018 年 10 月 7 日、11 月 7 日,公司分别出具了《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完成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10600401040227328) 、花旗银行(中
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77774420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该募
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与以上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
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