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9-043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4 月 24 日,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的 12 个月内,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
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
具体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
3、投资额度
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
财产品,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5、投资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6、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
事宜。
7、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8、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
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虽然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受经济形势及
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可能存在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情形;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的投资品种。财务部将实
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
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
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
财务核算工作;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
金安全。
(3)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
相互独立;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需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
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4)公司审计部会定期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分析、合理预计理财产品损
益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可
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
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不影
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不
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五、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
多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造成影响,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规定。
2、公司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