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19-04-2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雷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江苏雷利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
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的原材料漆包线、电子线、轴等主要材质为铜,受国际铜价的影响较大。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功能,合理规避原料价格波动给经
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保障企业健康持续运行。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品种为上海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铜期货合约。

    三、拟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业务实际需求,2019 年度公司在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资金总额(开
仓保证金、不包括展期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

    四、会计政策及考核原则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披露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
—套期保值》相关规定执行。

    五、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所带来
的风险为目的,达到锁定原材料成本,保证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充分发
挥公司竞争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制度,
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相匹配的自有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
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六、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料价格波动对公
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
易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
金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
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七、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
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根据《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及处理
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
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
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公
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有效的防范和化解由于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可能给其经营带来的
不利影响。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对江苏雷利拟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套期保
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合规、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等事项进
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前提下,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降低经营风险,锁
定经营成本,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套期保值
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蒋潇                 胡海平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