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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
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履
职,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按照公司
既定发展方向,努力推进各项工作。现就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
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年初制定的 2020 年度经营目标为:营业收入 22.50 亿元。董事会督导
公司经营管理团队落实执行 2020 年度经营规划,经过经营团队及全体员工的共
同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2,228.8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66%;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290.4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8.52%,
公司业绩稳定增长。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
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召开
情况如下: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
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
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子公司相互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并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报告期内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 4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出席、议
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具体召开情况
如下:

    1、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2、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新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制并拟申请在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4、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0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的议案》。
    (三)报告期内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确保
股东大会决议得到有效的实施。

    (四)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依法履行了相关职责和
义务,对依法应出具独立意见的事项,均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上出具了独立意见,
切实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
门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
作和科学管理。

    三、2021 年董事会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公司治理结构

    2017 年公司成功实现了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运作规范,2021 年公司将
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制度要求,继续完善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三会一层”的组织架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提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履职能力、战略决策能力水平
及治理水平。

    (二)推进募投项目建设

    2021 年,公司将根据剩余募投项目建设计划,继续有效地组织实施投资项
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建设,加强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实现募集资金
效益最大化。

    (三)规范信息披露

    2021 年,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信息披露规则的标准和要求做
好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股东
权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