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7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雷利电机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中审议的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以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我们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一、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其为公司
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将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允、合理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岳珠 蔡桂如 周旭东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