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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1-05-28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1-058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
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
    3.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宣传栏;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邮件及当面反馈等方式向监
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或不
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
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

                                         1
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
章程》”),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
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化文件规
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4.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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