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2021-07-0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江苏雷利”)拟通
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王建平和王梓煜合计持有的常州惠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
股权及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有限公司 19.726%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本人作为上市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特此承诺如下:
1、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公司/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
如本公司/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
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
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
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公司/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
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用于相关
投资者赔偿安排。
2、本公司/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
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
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公司/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在申请文件中引用的由本公司/本人所
出具的文件及引用文件的相关内容已经本公司/本人审阅,确认本次交易的申请文件
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形;
5、本公司/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公
司/本人将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控股股东(盖章):常州雷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苏建国
实际控制人(签字):
苏建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