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2021-07-0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的承诺函
鉴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江苏雷利”)拟通
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王建平和王梓煜合计持有的常州惠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0%
股权及常州市薛巷电讯元件有限公司 19.726%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特此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重组因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将暂停转让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公司董事会,
由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未在两个交易日
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自愿锁定股份
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
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副本资料与其原始资料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
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人知悉上述承诺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对违反前述承诺的行为本人将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之签署页)
董事:
苏建国 华荣伟 苏达
华盛 黄文波 殷成龙
干为民 吴忠生 李贤军
监事:
蒋国彪 刘学根 赵龙兴
高级管理人员:
华荣伟 苏达 黄文波
殷成龙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