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12-11
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21-121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为: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
2、变更投向及金额: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 1,958.36 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
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
目”的实施,并将募集资金 1,958.36 万元(含利息)及后续产生的利息变更为永久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2 号)核准,江苏雷利电机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2,527 万股,发行价格为 50.19 元,募
集资金总额 1,268,301,3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68,892,207.00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1,199,409,093.00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全部到账,并经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苏公 W[2017]B073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
及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金额
占首次公
序 募集资金拟 已使用金 剩余募集
项目名称 利息收入 开发行募
号 投资额 额 资金
集资金净
额比例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
1 10,138.91 8,650.74 470.19 1,958.36 1.63%
化组件生产项目
合计 10,138.91 8,650.74 470.19 1,958.36 1.63%
三、拟终止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计划投资情况和实际投资情况
1、“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计划总投资 10,138.91 万元,包含土地投
资 1,200.00 万元、建设投资 2,550.00 万元、设备投资 2,137.56 万元、预备费 234.38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4,016.97 万元。
本项目将通过在安徽省霍邱县新建生产车间、购进相关生产工艺设备,扩大步进电机、
同步电机产品的产能,可帮助公司贴近我国的家电制造产业集群的中心市场,有利于获
得家电行业市场变化的第一手信息,从而缩短研发周期、供货周期,提高公司的市场竞
争力;还可帮助公司贴近客户,让公司与众多重要客户的沟通更加直接和顺畅,从而有
利于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和降低服务的响应时间,提高客户满意度,提升公司竞争力。本
项目顺应市场发展潮流,可帮助公司通过当地丰富的地区资源,把握住市场机遇,利用
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成本优势,加大投入实现产业升级,获取更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
市场竞争力。
截止目前,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 8,650.74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1,958.36
万元(含利息)。
(二)终止该募投项目的原因
“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旨在通过在安徽省霍邱县设立生产制造基地,
更加贴近家电行业集群中心及重要客户,提高服务水平、降低响应时间,同时顺应市场
发展潮流,向中西部地区产业转移。截止目前,公司已投入募集资金 8,650.74 万元,用
于购买土地,新建霍邱县生产制造基地,投入研发设备等,本项目已建设完工并投入使
用,达到了预期设计产能和预期效益,扩大了公司空调、洗衣机等微电机以及智能化组
件产品的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家用电器微电机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为公司的收入
带来新的增长。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拟终止“安徽微电机及智能
化组件生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活动。
四、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更合理有效地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公司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1,958.36 万元(含
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终止项目的后续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改
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终止后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终止“安徽微电机及智能化组件生产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 1,958.36 万元
(含利息收入,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待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六、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4、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目的
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终止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
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除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外,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