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雷利:监事会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2023-04-2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
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
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和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
好的防范和控制作用,能够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
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和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保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之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名:
蒋国彪 刘学根 赵龙兴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