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苏雷利: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4-25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2022 年 6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
属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三)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五)2022 年 11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并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积极开展
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并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股权激励和募集资金
运用等有关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形成以下独立意
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公司的决策程序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在执行公司
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制
度健全,财务状况运行良好。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没有发现使用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与公司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实施股权激励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归属及作废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事宜进行了审议,监事会认为: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作废已授予未归属限
制性股票事宜,以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
相关的法定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
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