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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11-05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人数为:181 人
    3、解除限售股数: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75,535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总额的 0.34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5,535 万股,占
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7%。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
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
宜。
    4、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股
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80 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每股 56.57 元/份。
    6、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38 万股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9.8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7、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
案。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人数变为 188 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数量变为 86.58 万股。
    8、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的议案》。
    9、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
限售/行权的议案》。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1、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自
股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
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 25%。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5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
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将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件。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53,150.53 万元;相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   比 2016 年增长率为 17.6%,满足解除限售条
增长率不低于 10%;                          件。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除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181名
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5,535股。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18 年 11 月 8 日
    2、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人数为 181 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
275,535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7%;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75,535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4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除      本次实际可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售数量     限售数量(万    上市流通股
                               (万股)       (万股)         股)        数(万股)
   林明安      副总经理         7.80           1.95          5.85           1.95

    张绚       财务总监        13.00           3.25          9.75           3.2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89.414        22.3535        67.0605        22.3535
(业务)骨干人员(179 人)
     合计(181 人)           110.214        27.5535        82.6605        27.5535

    注:
    (1)激励对象中林明安、张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
    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要求,两人本次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2,000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52,000股,本次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0 股计入高管锁定股。
         五、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7,291,358       46.96                   275,535     37,015,823       46.61


高管锁定股             90,674          0.11         0                       90,674          0.11


股权激励限售股        1,413,290        1.78                   275,535      1,137,755        1.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
                     42,121,932       53.04      275,535                  42,397,467       53.39
股份

三、股份总数         79,413,290       100.00                              79,413,29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