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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圣邦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258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455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81%。
    4、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 年 1 月 24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向 75 名激励对象授予 45.8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股 56.57 元/份。
    6、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向 190 名激励对象授予 88.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每股 29.8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7、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8、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
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
议案》。
    鉴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60,865,8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应对授予权益数
量及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58 万股调整为
112.554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25 万股调整为 28.9250 万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5.80 万份调整为 59.5400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 11.50 万份调整为 14.9500 万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6.57 元/股
调整为 43.13 元/股。
    9、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
行权的议案》。
    其中,《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4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规定,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上述 4 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1,580 份。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
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 181 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76,885 股,71 名激励
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455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43.13
元/股。
    10、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方案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结果与方案与已经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为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自股
权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5 日,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
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2、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为 53,150.53 万元;相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 年营业收入   比 2016 年增长率为 17.60%,满足行权条件。
增长率不低于 10%;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除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余激励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
                                            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71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143,455份。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A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实际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71人,行权
的股票期权为143,455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81%,具体数据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本次行权数量     尚未行权数量
      姓名          职务           数量
                                                   (万份)         (万份)
                                  (万份)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57.382            14.3455          43.0365
  (业务)骨干人员(71 人)
        合计(71 人)             57.382            14.3455          43.0365

    由于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获授的21,580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已
经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3.13元/股。
    4、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19 年 1 月 24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143,455 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行权。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6,992,423   46.60%                      36,992,423   46.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42,397,467   53.40%    143,455           42,540,922   53.49%

三、股份总数             79,389,890   100.00%   143,455           79,533,345   100.00%

       由于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79,389,890 股增加至
   79,533,345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
       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48,928 股,占行权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0.97%,
   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化
   至 20.93%。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12月2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
   第110ZC0318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8年12月1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38.989万元,股本为7,938.989万元。根据贵公
   司2018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
   限售/行权的议案》,贵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等有关规定向李睿君、易新敏等71名股权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14.3455万份
   已达到行权条件,行权价格为43.13元/份。截至2018年12月17日,贵公司本次申
   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肆万叁仟肆佰伍拾伍元(人民币14.3455万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柒仟玖佰伍拾叁万叁仟叁佰肆拾伍元(人民币7,953.3345
   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8年12月1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71位激励对象现金
   增资款合计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柒仟贰佰壹拾肆元(人民币618.7214万元),其
中:注册资本为14.3455万元,资本公积为604.3759万元。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
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 2018 年 1-3 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72,212,680.50 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0.9121 元/股。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为 7,953.3345 万股,摊薄
后 2018 年 1-3 季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9080 元/股,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