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25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如下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7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为 143,455 份,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公司总股
本由 7,938.989 万元增加至 7,953.3345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7,938.989 万元增
加至 7,953.3345 万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由于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均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前述人员均已不符
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14,650 股,公司总股本由 7,953.3345 万元减少至 7,951.8695 万元,注
册资本由人民币 7,953.3345 万元减少至 7,951.8695 万元。
同时,根据《2018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以总股
本 7,951.8695 万股为基数(公司目前总股本 7,953.3345 万股,扣除 1.465 万股待
注销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 3 股,合计转增
2,385.5608 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0,337.4303 万股。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 7,938.989 万元增加至 10,337.4303 万元,注册资本由人
民币 7,938.989 万元增加至 10,337.4303 万元。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
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对照表如下: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1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938.989 万元。 10,337.4303 万元。
2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7,938.989 万股,均为普通股。 10,337.4303 万股,均为普通股。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如下
2018 年 10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修
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主要针对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条款进行修
改。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原《公司章程》内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内容
1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者股权激励;
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2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 二十四条 公司 收购 本公司股
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
式; 可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
行。
3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收购本公司 大会决议;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 三条第(三)项、第(五)项、第
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 (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 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收购本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不超过本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于 1 年内转 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让给职工。 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当在
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4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二十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案;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
联交易等事项; 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奖惩事项;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度;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六)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三条(三)项、第(五)项、第(六)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此项
职权的行使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
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
(十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