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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2019-12-23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钰泰半导体南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钰泰半导体”)71.30%
股权,同时公司拟通过询价方式向不超过法规限定数量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金额不超过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
的交易价格的 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认真核查论证,认为: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包括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
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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