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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2020-03-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本公司”)作为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邦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
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在本次发行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
人等相关行为。

    (二)圣邦股份有偿聘请第三方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中圣邦股份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圣邦股份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圣邦股份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君合”)作为本次交易
的律师;

    3、圣邦股份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作为本次交易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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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圣邦股份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作为本次交易
的资产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除上述聘请行为外,
根据圣邦股份确认,本次交易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
个人行为。

    经核查,上市公司聘请中信证券、君合、致同、开元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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