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4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2 日 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4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1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0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 中心 C 座 1301 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世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6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58,695,051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6.64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 34,168,904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4,526,147 股,占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6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 共 22 人,代表股份 11,835,129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42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83,662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934%。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9,251,46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 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8.928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含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下同)表决情况:11,835,129股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3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8,674,42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49%;20,63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1%;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14,49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57%;20,630股反对,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3%;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的议案》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8,695,051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57,996,039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91%;699,012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09%; 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136,117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938%;699,012股反 对,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62%;0股弃权,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0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股东北京鸿达永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宝利鸿雅投资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珺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弘威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回 避表决,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835,129股。其中,11,835,129股同意,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5 其中,出席会议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11,835,129股 赞成,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 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 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