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1-04-2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圣邦微
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邦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圣邦股份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
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在上述额
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
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等
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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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具体
办理相关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
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
对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理财产品
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前提下实施的。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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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和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
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董事审议表决,一致同
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
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总监具体办理相关
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
会。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
核,一致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
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在公司确保日常运营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
(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同意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
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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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
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股
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
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合法合规,有利于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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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彭 捷 马孝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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