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902 股,约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 0.0012%,首次授予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 11.05 元/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办理完成。 3、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56,467,536 股减少为 156,465,634 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7 年 9 月 5 日为授予日, 首次授予 193 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88,0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 授予 76 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60,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股。 5、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 股票期权 2,000 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75 人,实际授予数 量为 458,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6、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2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9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83,8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7、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65,800 股。 8、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865,8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9、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5,800 股调整为 1,125,54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2,500 股调整为 289,250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58,000 份调整为 595,4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由 115,000 份调整为 149,5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3.13 元/股。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8 年 7 月 20 日为授予 日,授予 63 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 289,250 股,授予价格为 51.39 元/股; 授予 4 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 149,500 份,行权价格为 102.77 元/股。 10、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预留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59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数量为 287,750 股,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3 日。预留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仍为 4 人,预留股票 期权的实际授予数量仍为 149,500 份,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11、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2.55 元/股。 12、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 21,58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595,400 份调整为 573,820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75 人调整为 71 人。 13、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3,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1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1,102,140 股。 14、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 到考核要求的 1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75,535 股,7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455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15、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825 份,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275 份。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人数变为 6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变 为 423,540 股。 1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6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55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1.39 元/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为 14,65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变为 17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12,955 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58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86,750 股。 17、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18,69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8、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 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12,955 股调整为 1,056,841 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86,750 股调整为 372,775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540 份调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9,500 份调整为 194,350 份。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7.08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9.26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2.91 元/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78.78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此外,由于一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会履行回购注 销审议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22,587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4,136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08 元/股,其已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52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26 元/股。本次 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328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77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703,208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人数变为 57 人,预 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48,888 股。 2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 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为 351,605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83,534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2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03,61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 股。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3、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 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703,208 股调整为 1,054,812 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48,888 股调整为 373,332 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67,068 份调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214 份调整为 195,321 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1.05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5.84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调整为 21.61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52.19 元/份。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880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96,203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52.19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 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 527,407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75,301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25、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90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05 元/股。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八章公司/激励对 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 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 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 象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决定对上述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1,90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05元/股。 本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9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比例约为0.0012%。 2、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资金总额为 21,017.10 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变为 175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525,503 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 110C00026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 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46.7536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15,646.7536 万元,2021 年 5 月 18 日贵公司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 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该议案,贵公司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1,902 股,回购价格为 11.05 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合计减少注册资本人民币 0.1902 万元,减少资本公 积人民币 1.91151 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646.5634 万元。经我们审 验,截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止,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 0.1902 万元,减少资 本公积人民币 1.91151 万元。 截至 2021 年 5 月 25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减(+,-)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35,453 7.37% -1,902 11,533,551 7.3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44,932,083 92.63% - 144,932,083 92.63% 三、股份总数 156,467,536 100.00% -1,902 156,465,634 100.00% 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总股数,与验资报告基准日股 份总数一致。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156,467,536 股减少至 156,465,634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 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也不会影响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而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根据授予日确定的公允价值进行年度费用摊销的 调整。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