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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9-15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圣邦微电子(北
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相关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受聘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
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经了解相关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我们认为相关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的相应岗位,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张世龙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张勤女士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聘任张绚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拟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以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基
础制定,该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讨论提出,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
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
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拟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