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圣邦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036258 3、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69 人,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412,951 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为 0.18%,行权价格为 14.07 元/股。 4、本次行权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 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 5、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6、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8 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 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17 年 9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7 年 9 月 5 日为授予日, 首次授予 193 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888,0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 授予 76 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460,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股。 5、2017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 股票期权 2,000 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75 人,实际授予数 量为 458,000 份,行权价格为 56.57 元/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 6、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完成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手续,并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3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认购其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4,2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190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883,800 股,授予价格为 29.82 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 7、2018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 2 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8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65,800 股。 8、2018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8 年 7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865,8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8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9、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65,800 股调整为 1,125,540 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22,500 股调整为 289,250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58,000 份调整为 595,400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由 115,000 份调整为 149,500 份;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3.13 元/股。 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确定 2018 年 7 月 20 日为授予 日,授予 63 位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 289,250 股,授予价格为 51.39 元/股; 授予 4 位激励对象预留股票期权 149,500 份,行权价格为 102.77 元/股。 10、2018 年 8 月 31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在确定授予日的股份登记过程中,有 4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500 股,因而公司本次预留限 制性股票实际授予对象为 59 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实际授予数量为 287,750 股,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3 日。预留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仍为 4 人,预留股票 期权的实际授予数量仍为 149,500 份,登记完成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3 日。 11、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22.55 元/股。 12、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行权的 21,580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事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办理完成。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 股票期权数量由 595,400 份调整为 573,820 份,首次授予人数由 75 人调整为 71 人。 13、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3,4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 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81 人,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1,102,140 股。 14、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 到考核要求的 18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275,535 股,7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3,455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15、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 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825 份,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2,275 份。经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19 年 6 月 5 日办理完成。 本次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人数变为 69 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变 为 423,540 股。 1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65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2.55 元/股,其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4,55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0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51.39 元/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合计为 14,650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于 2019 年 6 月 26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人数变为 17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812,955 股;预留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58 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86,750 股。 17、2019 年 5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8 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9,518,69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18、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权益分 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812,955 股调整为 1,056,841 股,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86,750 股调整为 372,775 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423,540 份调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149,500 份调整为 194,350 份。 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7.08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39.26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2.91 元/ 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78.78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9、2019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此外,由于一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 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后续将会履行回购注 销审议程序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解除 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122,587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 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64,136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19 年 12 月 4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 2,028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7.08 元/股,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为 520 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一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 1,3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9.26 元/股。本次需要回购注销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3,328 股,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审核确认,于 2020 年 1 月 7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77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变为 703,208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人数变为 57 人,预留授予的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248,888 股。 21、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 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为 351,605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83,534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22、2020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 103,618,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人民币 (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2020 年 5 月 21 日,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23、2020 年 8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 权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703,208 股调整为 1,054,812 股,预留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由 248,888 股调整为 373,332 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67,068 份调整为 550,602 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130,214 份调整为 195,321 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11.05 元/股,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25.84 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 价格调整为 21.61 元/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52.19 元/份。独立 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二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 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 183,880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 为 96,203 份,期权行权价格为 52.19 元/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4、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 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17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 527,407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75,301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25、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经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 1,902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11.05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事 宜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办理完成。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变为 175 人,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为 525,503 股。 26、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525,503 股调整为 788,254 股(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最终调整数 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数为准),预留授予的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89,452 股调整为 284,178 股;首次授予的尚未行 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275,301 份调整为 412,951 份,预留授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数量由 99,118 份调整为 148,677 份。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 整为 7.03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 16.89 元/股;首次授 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14.07 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34.46 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2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三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 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5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为 284,187 股,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148,677 份。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28、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与股票期权的第四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 到考核要求的 175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788,254 股,69 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12,951 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方案与已披露情况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行权结果与方案与已经披露情况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分别 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 25% 第一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 25% 第二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 25% 第三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易日起至首次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60个月内的 25% 第四个行权期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向激励 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 记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 25%。 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7 年 9 月 5 日,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 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3、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达到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119,654.68 万元;相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 比 2016 年增长率为 164.75%,满足行权条件。 增长率不低于 40%。 4、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 度个人绩效考核达标。 权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第四 个行权期可行权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69名激励对象在第四个行权期 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12,951份。 四、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基本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 民币A股普通股。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69人,可行权 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12,951份,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具体数据如下: 占已获授股 获授的股票期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行权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总量 权数量(份) 数量(份) 数量(份)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1,651,806 412,951 25% 0 (业务)骨干人员(69 人) 合计(69 人) 1,651,806 412,951 25% 0 3、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4.07元/股。 4、本次行权日为交易日,且不属于下列期间: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五、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果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1 月 18 日。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12,951 股。 3、本次行权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未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 次行权。 4、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6,310,671 6.92% — — 16,310,671 6.91% 高管锁定股 16,310,671 6.92% — — 16,310,671 6.9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9,297,197 93.08% 412,951 — 219,710,148 93.09% 三、股份总数 235,607,868 100.00% 412,951 — 236,020,819 100.00% 本次变动前股份总数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总股数,与验资报告基准日股 份总数一致。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后,公司股份总数由原来 235,607,868 股增 加至 236,020,819 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 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北京鸿达永泰咨询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48,698,113 股,占行权完成前公司股份总数的 20.67%, 本次股票期权完成行权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变化 至 20.63%。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验资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1月9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 第110C00076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21年11月5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60.7868万元,股本为人民币23,560.7868万元, 2021年10月26日贵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四个解除限售/行权期可解除限售/行权的议案》,贵公司根据《2017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向69名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41.2951万 份已达到行权条件,行权价格为14.07元/份。截至2021年11月5日,贵公司本次申 请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1.2951万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602.0819万元。 经我们审验,截至2021年11月5日,贵公司已收到69名激励对象现金增资款合计 人民币581.022057万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41.2951万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539.726957万元。 七、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 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0,520,538.81 元,基 本每股收益为 1.1152 元/股。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为 236,020,819 股,摊薄后 2021 年半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1.1038 元/股,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