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圣邦微 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放弃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 权,是基于公司对自身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 资权,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未来主 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放弃钰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