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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
关议案并发表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4 月 2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
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
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21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六)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
定。
       (七)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
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因
辞职、公司裁员、劳动合同到期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的十二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均已不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1,650 股限制性股票不
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上述限制性股票作废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520,000 股调整为 2,488,350 股,首次
授予人数由 473 人调整为 461 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及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二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已不符合
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1,650 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经核查,我们认为:上述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
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作废上述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的十二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
求,与会监事一致同意上述相关人员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31,650 股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作废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