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 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就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即中小股东)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4、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 5、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国际财经 中心 D 座 1106 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世龙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3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32,475,987 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9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 股 份 51,456,753 股 , 占 本 次 会 议 股 权 登 记 日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72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81,019,234 股,占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11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2、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下同)共 22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41,081,820 股,占本次会议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1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 股 份 5,125,540 股 , 占 本 次 会 议 股 权 登 记 日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2.16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5,956,280 股,占 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2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70,4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5,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2%。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1,076,2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5%;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5,55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5%。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282,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9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887,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93,96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2%。 3、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287,5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8%;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88,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893,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14%;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88,41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6%。 4、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282,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9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887,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93,96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2%。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282,0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36%;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 权193,9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887,8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79%;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93,968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2%。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87,1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606% ; 反 对 4,494,658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3928%;弃权194,1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6%。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6,392,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866%;反对 4,494,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407%;弃权 19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6%。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290,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210% ; 反 对 7,997,285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6.0368%;弃权188,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2%。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2,896,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0746%;反对 7,997,2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667%;弃权 188,4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6%。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1,852,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1%;反对47,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 弃权576,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54%。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40,457,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14%;反对 47,06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1146% ; 弃 权 576,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417,4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068% ; 反 对 3,825,914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012%;弃权194,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 基于谨慎性原则,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其 中 , 出 席 会 议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中 小 股 东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35,417,4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068%;反对 3,825,9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12%;弃权 194,01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2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