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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圣邦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300661           证券简称:圣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8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
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
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
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
内容。
     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
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
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 16 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确认应付股利发生在本年度的,涉及
所得税影响按照上述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发生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且相关金融工具在 2022 年 1 月 1 日尚未终止确认的,涉及所得税影响
进行追溯调整。
    解释第 16 号规定,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
,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
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
,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
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本公司本年度发生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按照上述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
生的该类交易调整 2022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6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
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
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
    三、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与会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
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圣邦微电子(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