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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蓝软件: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10-30  

						证券代码:300663        证券简称:科蓝软件          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
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
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自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上述
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
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北京科
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0 号)
核准,公司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的形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86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27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 23,889.22 万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3,781,392.07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出具“大华验字[2017]第 000357 号”《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3286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9123.70 万元,2018
年 1-9 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4603.38 万元。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
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包含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以及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如下:
序号           开户行                项目名称     余额(元)      拟用于现金管理金

                                                                      额(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23,460,290.00     12,000,000.00
         京慧忠支行           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   新一代银行核心业
                                                  28,046,284.28     13,000,000.00
 2       京慧忠支行           务系统建设项目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一代全渠道电子
                                                  13,797,295.46     10,000,000.00
 3       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银行系统建设项目

 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一代移动支付系
                                                  18,244,758.84     8,000,000.00
         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统建设项目

 5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新一代互联网银行
                                                  32,443,019.40     17,000,000.00
         司北京东四环支行     系统建设项目

                      合计                       115,991,647.98     60,000,000.00


       三、过去 12 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2017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了提高闲置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
过 8,000 万元(含 8,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在授权额度
范围及投资期限内,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截至 2018 年 8 月 2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收
益均已实现,公司已将上述资金 8,000 万元及理财收益 2,888,436.08 元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及使用计划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
不超过 6000 万元(含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
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自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
限在上述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
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上述事宜。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
务情况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投资产品
的具体情况。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
性风险等投资风险,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
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
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
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
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
元(含 6000 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上述可用资金
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同时,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
实施上述事宜。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 6000 万
元(含 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上述资金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
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期限在上述可用
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
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经过独立、审慎的判断,
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对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对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
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公司对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
(含 6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经核查认为:科
蓝软件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2014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

    基于以上意见,海通证券对科蓝软件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