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2019-03-20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意见:
一、关于与北京蚂蚁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朝松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晓武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缉志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