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2019-06-11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
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
前意见:
一、关于 2019 年度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可有效解决公司快速
融资的需求,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计划外重要项目的及时有效支持,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王安京先生、王方圆女士须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朝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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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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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签名:
郑晓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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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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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