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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蓝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12-11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
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

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收购深圳宁泽金融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进行了审核
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收购及增资后占深圳宁泽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51%的股权,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

于公司的长久发展,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
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收购并增资深圳宁泽金融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朝松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郑晓武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王缉志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