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蓝软件: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31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
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延长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确保本次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延长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授权有效期,并同意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宁宇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史学清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名:
张文波
北京科蓝软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