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1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1,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7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 182,7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8,518,899.87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人民币 154,231,100.13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告》(瑞华验字[2017]01700004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签署了以
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
支行(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签署了两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二、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进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
的投资总额、实施进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作
出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实施进度、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募集资金投入
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三、 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补充协议的签署
鉴于上述部分募集资金的变更,近日公司签署了以下补充协议: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
支行(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补充协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无锡必创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乙
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丙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签署了两份《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110060974018800037676,截至 2017 年 7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1,923.11 万元人
民币。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无线传感器网络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募集资金的存
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9,273.75
元人民币。2019 年 1 月 16 日转入 9,768,900.00 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专户内余额为 9,778,173.75 元人民币。
2.丙方联系地址和邮编由“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230081”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7 层华安证券,
100022”。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乙方已在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77030122000188496,截至 2017 年 7 月 9 日,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9,000.00 万元。
该专户仅用于乙方“工业无线传感器网络监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为 66,667,882.19
元人民币,其中 50,000,000.00 元人民币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 年 1 月
16 日从专户转出 9,768,900.00 元人民币不再作为专户内受监管的资金,故专户
合计受监管的资金为 80,231,100.00 元人民币(截至 2019 年 1 月 16 日该专户内
剩余受监管的资金为人民币 56,691,349.89 元,其中 50,000,000.00 元人民币购
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
2.丁方联系地址和邮编由“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230081”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 号乐成中心 A 座 27 层华安证券,
100022”。
四、备查文件
(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