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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创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债券代码:124011   债券简称:必创定 02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
陶克非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大厦
710 必创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到 3 人,出席 3 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陶克非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
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草案)》”)、《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相关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已达到《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确认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由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8 日实施完毕,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55 万股调整为 11.325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6%。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宁波银行申请贷款及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因经营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借款期限一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
啸宁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0 年 8 月 23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
代表监事 1 名。

    公司监事会提名陶克非、陈得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经充分讨论,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子议案:

    (1)提名陶克非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得民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6.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投资产品品种的
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10,000 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
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流动性好,投资产品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
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
元,将投资产品品种调整为低风险、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理财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投资产品品种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需对原会计政
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规定执行新收入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和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陶克非先生简历


    1964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84 年至 1999
年任职于无锡市国棉五厂;1999 年到 2002 年,任无锡市中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11 年,任无锡市中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
年 6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无锡必创副总经理;2014 年 8 月至今,任必创科技监
事会主席;2017 年 9 月至今任必创测控监事;2017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内部审计
负责人;2018 年 3 月至今任无锡必创监事。


    陶克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
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


2、陈得民先生简历


    1982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
师。2009 年 6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河南许继信息有限公司硬件工程师;2010
年 6 月至今,历任必创科技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技术测试部经理;现担任全
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TC336、TC124/SC4 委员。


    陈得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9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