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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创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09-25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3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债券代码:124011   债券简称:必创定 02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陈发树先生告知
 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其于2018年12月13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
 份130,000股,增持比例占当时总股本0.13%;于2020年9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
 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125,000股,增持比例占目前总股本0.59%。2020年4月28日
 陈发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认购了公司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566,448股,持股比例0.45%。上述期间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累计增持1,821,448股,累计增持比例1.16%。

      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 万股、公司重
 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股份数量 17,605,923 股及公司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 5,446,623 股,导致陈发树先生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综上述,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累计增加 0.75%。具体情况如
 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陈发树

             住所                                        福建省******

         权益变动时间                            2018年12月13日-2020年9月2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权益变动时间                            2020年4月28日-2020年9月25日



                                             1
    股票简称                  必创科技                 股票代码                      300667

    变动类型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可多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股数(股)                  增持比例(%)
                                                                     不考虑被动稀释的比例,
                                                                     陈发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
               A股                              1,821,448            人累计增持比例1.16%,考
                                                                     虑被动稀释的比例,累计
                                                                     增持比例0.75%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被动稀释)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占目前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785,038       9.59      15,997,557              8.39

   陈发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785,038       9.59      14,872,557              7.80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1,125,000              0.59

               合计持有股份                 0               0        849,672               0.45
新华都实业集
团(上海)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0               0             0                0
  有限公司 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849,672               0.45

          合计持有股份                   9,785,038       9.59      16,847,229              8.8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85,038       9.59      14,872,557              7.80



                                                2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1,974,672       1.04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是□   否√
承诺、意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是□   否√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
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是□   否√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公司 2019 年度实施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
 陈发树、新华都实业集团(上海)投资有限公司股份数量相应调整,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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