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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创科技: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24003             债券简称:必创定转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
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
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
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
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情况

       近三年,信永中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17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
被采取监督管理措施19次外,其他人员均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及自律监管措施等。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宇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任项目独立复核合伙人:马传军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升先生,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2家。

       2.诚信记录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
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参加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
计师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

       4.审计收费

   2020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65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
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
准确定。2021年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
及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1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
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
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0
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
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续聘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承担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