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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必创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5-13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必创科技
股票代码:3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蕾
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21 年 5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它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附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蕾

上市公司、必创科技、公司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其在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何蕾

    曾用名:无

    性别:女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
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公司董事期间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关系


    何蕾女士在 201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期间担任公司董事,本次
权益变动前,其持有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65%;本次权益变动后,其持
有公司股份 13,225,896 股,持股比例 6.65%,仍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份和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何蕾女士拟在 2021 年 3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4 日 期 间通 过 集 中竞 价 或大 宗 交 易的 方 式 减持 本 公 司股 份 合计 不 超 过
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2%)。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也不排
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一步处置和调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系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
股份、定向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信息披露义
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持股比例降低;综上,信息披露
义务人累计持股比例变动达到 4.99998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被动稀释情况


       1、因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
加,本次总股本增加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45%。具体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
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募集配套资金
之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2、公司定向可转债“必创定 02”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转股完成后导致公
司总股本增加,本次总股本增加后何蕾女士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0.38%。具体详情
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可转换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定向可转债转股完成的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情况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期间,何蕾女士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
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7,335,450 股,累计减持比例 4.17%。具体情况如
下:
                                                                    减持占当时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总股本比例
                                       (元/股)
                                                                      (%)
               集中竞价   2020.3.5-
                                          24.62         3,304,750         2.00
                 交易     2021.5.11
       何蕾
                          2020.3.20-
               大宗交易                   18.95         4,030,700         2.18
                          2021.5.12
               合 计         -                 -                7,335,450             4.17
    注:1、以上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送转的股份;
        2、由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2019 年度利润分配以及可转债转股事宜,导致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化;
        3、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3 日在巨潮网上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
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 14,171,114 股上市公司股
份,持股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1.65%。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安排
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份和定向可
转债转股事项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数量为 13,225,896 股,持股比例由
11.65%减少至 6.6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占目前总股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4,171,114          11.65     13,225,896            6.65

  何蕾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595,004          2.13     13,225,896            6.65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576,110          9.52                 0         0.00

    注: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后,何蕾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由 12,770,464 股变更为 19,155,696 股,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最近一年及一期与公司的重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未发生与公司的重
大交易行为。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何蕾持有公司 13,225,896 股股份,其中 6,940,000 股
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占何蕾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52.47%,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承诺如下:

    1、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
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提前三个交
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
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
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
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下同)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3、如果本人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
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
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人
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人违反上述减持声明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减持;

    4、如果本人未按前条声明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按照本
人应上交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具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买卖必创科技股票的情况
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2021.4.14    21.86         20,000        0.01

                            2021.4.19    22.69         66,500        0.03

                            2021.4.23    21.76         35,000        0.02
                            2021.4.26    22.25         79,000        0.04
                            2021.4.27    22.45         92,800        0.05
             集中竞价交易
                            2021.4.29    21.64         48,100        0.02
                            2021.5.6     20.86         22,400        0.01
                            2021.5.7     20.47          5,600        0.00
                            2021.5.10    20.09        188,900        0.10
   何蕾
                            2021.5.11    20.25         44,800        0.02
                            2021.3.31    18.51      1,144,300        0.58
                            2021.4.2     18.53        672,700        0.34
                            2021.4.7     18.61        441,700        0.22

                            2021.4.9     18.13        160,000        0.08
               大宗交易
                            2021.4.14    17.13        661,900        0.33
                            2021.4.21    17.77        353,400        0.18

                            2021.5.12    17.85        112,100        0.06

               合   计         -           -        4,149,200        2.09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
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蕾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原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1、置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 2 号楼七层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10-82783640

3、联系人:胡丹
       附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股票简称                必创科技                股票代码              300667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何蕾
       名称                                           注册地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涉及新增股
                  份被动稀释、定向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披露 前拥有权 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 份数量及 占 持股数量:14,171,114
上市 公司已发 行 持股占当时总股本比例:11.65%
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13,225,896 股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持股占目前总股本比例:6.65%
拥有 权益的股 份 变动数量:7,335,450 股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4.999985%
                 变动数量与变动比例详见“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在上 市公司中 拥 时间: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1 年 5 月 12 日
有权 益的股份 变 方式: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减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下募集配套资金
动的时间及方式   涉及新增股份和公司定向可转债转股事项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不适用
是否 已充分披 露
                 (本次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股份减持及被动稀释导致持股比例降低,
资金来源
                 不涉及资金来源)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信息 披露义务 人
                 是               否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 二级市场 买
卖该 上市公司 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侵害上 市                              不适用
公司 和股东权 益
的问题
控股 股东或实 际
控制 人减持时 是
否存 在未清偿 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不适用
解除 公司为其 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 害公司利 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 权益变动 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
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何蕾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