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必创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6-17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以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我们已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认真审查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针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履行了法定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3、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
际情况均符合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可解
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激励计划对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
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办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鑫:_______




   余华兵:_______




   崔启龙:_______




                                                     2021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