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0-05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2020 年 5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42)和《关于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一)会议召开方式及召开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下午 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 B4 单元 13 楼杰恩设计大会议室一 (三)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袁晓云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69,039,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9155%。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8,960,531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841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为 7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参加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78,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60,5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59%;反对 78,7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1%;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78,7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 持股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政策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9、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暨注销相关股 票期权份额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暨回购注销 相关限制性股票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981,131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8%;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9%;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20,6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所持股份的 26.1587%;反对 55,15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 股东所持股份的 70.0317%;弃权 3,000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95%。 本提案以特别决议表决,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为:泰和泰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 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