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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5-27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暨签署校企联合实验

室合作协议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向哈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并签署校企联
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书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综合竞争

力;本次捐赠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
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各投资者利益构成重大影响。我们一致认为:同意公司向哈
尔滨工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 1,000 万元,捐赠时间为 2020 年至 2022 年,
2020 年捐赠 200 万元,2021 至 2022 年每年捐赠 400 万元;亦同意公司与哈工大
签署校企联合实验室合作协议书,成立“哈工大(深圳)-杰恩”数字设计与智能

建造联合实验室。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   维:




冯瑞青:




张志清: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