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11-09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 年
修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
们作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实
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体
系和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
册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7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文件(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杰恩创意设
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同意的
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审核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注册制
相关规则的要求,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表,并由公司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专项审核报告》,我们认为相关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张志清:




冯瑞青:




赵 维: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