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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3-01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杰恩设计”)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公司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担任
公司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具体负责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原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发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华泰证券承接。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
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田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重新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现将主要事项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账户基本信息


     截止 2021 年 01 月 21 日,公司 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如下:

                                                                        募集资金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
                       44250100011800001046                             5,799,759.63
公司深圳景田支行                              级建设项目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1、甲方 已在乙 方开 设募集 资金专 项账户 (以下 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44250100011800001046,截止 2021 年 01 月 21 日,专户余额为 5,799,759.63
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设计服务网络新建与升级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此栏空白万元(若有),开户日期为此栏空
白年此栏空白月此栏空白日,期限此栏空白个月。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
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
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
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
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
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
应当依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
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
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审批单据、银行划款凭证、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秦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
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
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
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
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5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者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
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
换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
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
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但甲方应在终止本协议前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督促新的募集资金
专户开户银行与甲方及丙方另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
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10、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
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三、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