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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6-05  

                        证券代码:300668           证券简称:杰恩设计        公告编号:2021-041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 2021 年 6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通知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劲松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做出如
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将由三名监
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劲松先生、刘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
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监事会认为第三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条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换届选举事宜通过
之日起的三年期限。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
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为确保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
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
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逐个表决,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提名李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2、审议《关于提名刘珂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件: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履历

    一、李劲松先生详细资料:

    李劲松,男,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
任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深圳装饰设计工程公司设计部经理、副总经理,北京宏翔
建研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总监、总经理,姜峰有限设计总监。现任公司监
事会主席、设计总监。

    李劲松先生通过深圳市杰创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7%的股份。李劲松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查询,李劲松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刘珂女士详细资料:

    刘珂,女,199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香港中文大学文学
硕士。历任百度(中国)有限公司管理培训讲师。现任公司运营中心运营经理、
党支部书记。

    刘珂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珂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
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珂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