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杰恩设计: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8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深圳市杰恩创意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对高刚先生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我们认为高刚先生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专长以及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高刚先生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我们同意对高刚先生的提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基于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发展需要,将持
有北京杰创产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创产城”)51%的股份以 1
元人民币及公司在杰创产城中待出资的 51%的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北京 棣之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将持有杰创产城 14%的股份以 1 元人民币及公司在杰创
产城中待出资的 14%的出资额的价格转让给北京颐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转
让方以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事项,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
益,本次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控股
子公司股权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林   森:




周启超:




梁   波:




                                       深圳市杰恩创意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八日